(11)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2)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很早就形成了质朴睿智的自然观。《易经》中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老子》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孟子》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中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齐民要术》中有“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的记述。这些观念都强调要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表达了我们的先人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为我们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思想启迪。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从实际出发的现实选择。回顾历史,很多国家,包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把生态环境破坏了,搞了一堆没有价值甚至是破坏性的东西。再补回去,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在人类二百多年的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不超过三十个、人口不超过十亿。十四亿多人口的中国实现了现代化,就会把这个人口数量提升一倍以上。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实现永续发展,走美欧老路,去消耗资源,去污染环境,是难以为继、走不通的。中国现代化建设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艰难,不能走老路,又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就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13)今天,我们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指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快复为主的方针,形成档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二〇三五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建成美丽中国。
(1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矛盾有一个历史积累过程,不是一天变坏的,但不能在我们手里变得越来越坏,共产党人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意志。”如果不抓紧、不紧抓,任凭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断产生,我们就难以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就是对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不负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5)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使各部门守士有责、守士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军队要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贯彻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王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狠抓反面典型,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16)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中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设立专职督察机构,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这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千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品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要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